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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英雄的“非英雄行为”及其社会悲剧蕴涵

——从水浒英雄的非英雄行为重新审视水浒英雄

摘要对于《水浒传》的研究,在20世纪就取得了很大成绩,如胡适先生《水浒传考证》、《水浒传后考》,陈瑾先生的《视野与方法:关于20世纪〈水浒〉文化研究的理性思考》等等。而对于水浒人物的非英雄行为的研究却鲜有人问津。本文以历史的视角从水浒英雄的“非英雄行为”入手,观察水浒英雄的社会悲剧蕴涵,发掘英雄人物的另一面,从而能客观的审视历史人物。因而对于水浒英雄的“非正义”身份的研究还有待进一步研究。

 

关键词:水浒传;英雄;社会意义 ;“非英雄”行为

 

Abstract: "Outlaws of the Marsh" is a reflection peasant class to resist the feudal rule of the giant Acer chapter system, it's simple to carry out profound feelings of heroic depiction small, sharp Aizeng position. It reflects the community in the middle and lower classes of society, a broad, deep and detailed description of the lives of people of middle and lower classes, unique in the classical novels. The "Outlaws of the Marsh" study, in the 20th century has made great achievements, such as Mr. Hu Shi, "Outlaws of the Marsh research", "Outlaws of the Marsh after the test," Mr. Chen Jin's "vision and Methods: on the 20th century < Water Margin> Cultural Studies of rational thinking. " The Water Margin figures for the non-heroic behavior of some people rarely Wenjin. In this paper, from a historical perspective of the Water Margin hero of "non-heroic acts" start to observe the Water Margin heroic tragedy of the social implication, the hero discover the other side, which can objectively look at the historical figures. Thus the hero of the Water Margin "injustice" as the study have yet to be studied further.

Keywords:Outlaws of the Marsh; Traditional heroes; Social significance; Hooliganism

 

 

引言

水浒传作为古代四大小说之一,有其独特的思想魅力。宋王朝社会腐败不堪,百姓起义接连不断。宋江领导的义军就是其中突出的代表。这只义军就所处之地(水泊梁山)来看,地势易守难攻;就义军成员看,水浒英雄个个武功高强,其中不乏原宋军中领导才能卓越的将军校尉;头领宋公明更是人心倾服;而他手下的军师吴用、公孙胜等也都是智谋出众。然而,宋江领导的义军如此的天时,地利,人和,最终得到的结果却是“十去其八”,死的凄冷。究其原因,义军集团的内因应当是最重要的。水浒英雄个体行动以及后来的团伙行动枉杀了许多百姓,使得梁山集团丧失了群众基础,也为以后的行动失败和英雄们“十去其八”埋下祸根。探讨这一问题对于水浒思想研究,有重要意义。

一、 水浒英雄成员的构成因素

《水浒传》中梁山好汉出身颇为复杂:有江湖人气颇高的孝义黑三郎宋江;有可以代表“不遇明主,屈臣小人之下”的典型官场边缘人物豹子头林冲;又有不得意的地主、富户代表卢俊义和史进;有代表农民阶层中最具反抗精神的黑旋风李逵;有代表嫉恶如仇、好打抱不平的鲁智深和武松;也有被梁山好汉拉上山“做把交椅”的霹雳火秦明。但是在梁山好汉一百单八将中占最多数的依然是农民。这些英雄集体原体——农民有如下特征:他们身处封建社会的最底层;受到地主阶级和官府的层层盘剥;负担沉重的苛捐徭役却又无法得到一丝一毫的权力;他们的生存权时刻面临威胁,因而他们最具有反抗性;小农的生活方式以及传统伦理的束缚又决定了这些人不可能提出具体的反封建的纲领。正是这种觉悟成分决定了梁山好汉的最终归属。

(一) “流氓”身份

 我国历代皆以农为主,以农立国。自古有“士、农、工、商”的说法,可见农业在中国传统社会中的重要性。土地是中国古代唯一的生产工具,也是地主阶级掌握权力的基础。封建社会中,地主君侯占有大量土地资源、劳动成果。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地主豪强占有的大量土地因为世代相传细化,不少的地主也成为接近农民的下层,没有权势的没落阶层,与农民阶级一起沦成为小农阶级。四民之中唯有农民最苦。普通农民饱受赋税、徭役、苛政之苦,加之地主豪强的欺凌,使得有农民身份的人最容易成为发动起义、反抗社会的因子。

与古代中国封建王朝不同,在古罗马社会中处于社会最下层的是奴隶而不是贫民。贫民享有选举权,他们可以利用这一权力达到获得生活资料的目的(处于社会最底层的是奴隶,他们没有权力却承担了全社会的生产任务)。他们虽然生活上贫苦,但是他们尚有势力,可以用投票来决定自己的享受的权益多少。相反的,中国农民承担了绝大部分的生产任务,而且还有名目众多的徭役、赋税,与此同时他们不享有任何权利。在不能获得任何的生活资料,无法得到应有的生存权之后,他们只能选择脱离基本的社会组织,成为不用劳动就可以靠“非劳动行为”获得生活资料的流氓。而闯江湖单枪匹马肯定不行,于是流氓组成了一个个群体性的组织。这些组织类似于官场上的“东林党”,又像是江湖上如“五斗米教”一样的组织。梁山泊便是平行于这种组织的单位,这些人为了他们心中的“义”字,连在一起,主要人物一共108人。

与传统意义上的流氓相区别,水浒“流氓”有以下明显特征:尊崇“义”的理念,并将此作为人生信条,并作出了有力的实践;不遵循正统社会的法律、伦常,而信奉由“义”引申出来的伦理关系;推崇“胜者为王”逻辑,强调强者有权利支配弱者。

(二)  “流氓”的生活方式

流氓与现代的劳动阶级不同。普通民众日子虽然清苦,但是至少是社会中最重要的生产要素,他们维系着社会纽带,过着以生产为主的生活方式。流氓脱离了这个社会体系,他们拒绝劳动,却要依靠这个社会生生存,因为他们要“大碗吃酒”、“大块吃肉”,享受着比普通劳动阶层更高的消费水准。这种生活方式并不是以生产为基础的生活方式,是以消费为形式的生活方式。既是这样,一个对于社会无关紧要甚至是危害社会的流氓集团为何不消亡呢?

原因在于中国土地耕种水平并不能像今天这样随着科技水平的提高而提高。由于小农的大量存在,封建社会农业技术得不到快速的提高。加上土地管理落后,在东汉时“亩收三斛”,直至宋神宗时也不过“亩产一石”,可见生产力之低。如果再加上旱涝灾害,赋税苛捐,贫穷成为普遍现象,百姓“其田不耕成流民”。此时的社会多动乱,流氓发动起义进行抗争,他们已经从最贫苦的生活中走过来,所以并不惧怕死亡。他们个人没有影响力,可是他们一旦成群结队,便可以横行江湖,因而成为一种势力。他们的生活方式是掠夺,目标是那些没有抵抗之力又可以任意欺辱的农民。历史上的这些组织数不胜数:西汉的绿林军、东汉的黄巾军、隋朝的窦建德、唐朝的黄巢起义、宋朝方腊农民暴动、元朝刘福通、明朝李自成义军都使中央政府疲于奔命。

梁山泊的好汉英雄多是流氓,本原是农民。晁盖七人是郓城富农, “专爱结交天下好汉”[1];公孙胜是四方云游的道人;阮家三兄弟以打渔为生,“亦曾在泊子里做私商勾当”(私商,古人以私商隐喻做杀人勾当);白胜是闲汉;刘唐飘泊江湖;吴用秀才不第;“哪一个没杀人越货勾当”。所以梁山好汉多没有正当职业,出落成流氓。

梁山泊集团是帮会组织而非政党。由其口号可知梁山好汉依“义气”结合,而不是像政党那样因为某种理想主义而团结在一起,这种靠简单夙愿维系的族孩子决定了其发展和结局。

消费式共产主义生活方式直接从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的第四个环节入手,而非生产环节。显而易见,其消费品只能靠掠夺得到,然后将消费品进行再分配,达到“仗义疏财”、“劫富济贫”的最高道德水平。这种道德看似颇有合理之处。

消费式的生活方式决定了其伦理观念。传统观念的君臣、家庭关系的道德是“忠孝”二字,流氓则以“义气”为最高道德。这是由于各阶级的生活环境、生活方式不同决定的。梁山英雄的不讲“忠孝”是有实例可证的。比如《水浒传》最早出现的是史进,他气死了自己的母亲[2];宋江有“孝义黑三郎”的称号,究其所作所为不能称之为孝(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才符合正统社会的“孝”);李逵粗心大意也丢掉了母亲的性命[3]。但是小说中重义气的例子却比比皆是,把“士为知己者死”演绎的真真切切:杨雄与石秀因为路见不平结为兄弟;林冲、鲁智深互相赏识,甘为知己者死;武松为施恩痛打蒋门神,还差点丢了性命;施恩也是三入死牢看望武松,都是只为一个义字。

二、 英雄的非英雄行为

消费式的生活方式以及“义”为基础的伦理道德,决定了水泊集团成员要为行“义”积累消费品,又不得不以掠夺为主要手段。从这个方面讲,水浒英雄的所作所为并不像是历史评论家那样的光彩夺目。

(一) 个人的非英雄行为

1.滥杀无辜及其他非英雄行为

梁山集团一百单八将中,李逵是典型的流氓分子。他以无赖形象出场:赌博输了钱不认帐还动手打人;为宋江吃上一口能醒酒的“辣鱼汤”而去渔家船上抢鱼,活脱脱的一个地痞无赖。不仅如此,李逵还是梁山团伙中杀人最多、嗜杀成性的的暴徒。劫法场救宋江一役,李逵“不问青红皂白,不分官兵百姓,杀得尸横遍野,血流成渠。百姓撞着了都被他翻筋斗,都砍下江里去”。李逵还“只顾捡起一双板斧,一斧一个,排头儿砍将去” [4]。晁盖等人见他这么凶狠,杀人如麻,却不认得,后来才记起“那好汉莫不是黑旋风?”。杀人如麻使他成为好汉,为救一个宋江,杀死几十几百个无辜者,与其失去众多的民心,起义失败不无关系。即便是“杀去东京,夺了鸟位”也不见得可以收得民心。从古至今没有哪一个王朝可以靠杀人取得王位或立足天下,这是因为百姓需要一个安于乐道的生活环境。没有民众的安定生活,就不会有稳定的统治。

而在第五十一回,为了让朱仝入伙,李逵竟给小衙内吃下麻药,将这位“年方四岁,生得庄严美貌”,“一领绿纱衫儿,头上角儿拴两条珠子头顺”的可爱小衙内“头劈做两半”,手段残忍至极,也“将朱仝引入不义之地也坏了兄弟情义”, [5] 算不上什么英雄行为。 余象斗先生评价说:“观到此处,有哀悲,惜夫!唯一雄士,苦一幼儿,李逵铁心,和泪猿悲。”到此,黑旋风不难有“刽子手”之嫌了。然而祝家庄一战,李逵将扈太公一家老小杀得干干净净,更是让东京牛二汗颜。

如此的滥杀无辜在水浒英雄重不算少数。张青、孙二娘开了家黑店,“只等客商过往,有那入眼的便把些蒙汗药与他吃了,便死。将大块好肉,切做黄牛肉卖,零碎小肉,做馅子包馒头”做人肉买卖。就是这种买卖还有些见不得人的规则:张青对武松说道,“三等人不可坏…第二是江湖上行院妓女之人…怕去戏台上说得我等江湖上好汉不英雄” [6]。这也不能算作英雄之举,甚至不如李逵直率坦荡。同样开酒店打探消息的还有朱贵,见有帛财的孤单客人,“轻则蒙汗药麻翻,重则登时结果,将精肉为羓子,肥肉煎油点灯”。手段与手法与孙二娘竟如出一辙。[7]船火儿张横将人载至江心,要钱同时也要人性命。三十七回里竟差点要了宋江性命。张横将船行至江心,便耍笑宋江等人说“却是要吃板刀面?确是要吃混沌?…若还要吃板面时,俺有一把泼风也似快刀在这艎板底下,我不消三刀五刀,我只一刀一个,都剁下你三个下水。你若要吃混沌时,你三个快脱了衣裳,都赤条条地跳下江里自死”,如此这般,哪有些英雄作为。张横与其弟张顺合谋骗钱的过程更是与流氓无异,“我弟兄两个,但赌输了,我便先架一只船,肚仔江边静处做私渡”,等几个“贪省贯百钱的”单身客人上船后,其兄弟张顺扮作单身客商,背一大包,趁在船中。待船到江心,张横便歇橹抛桨,插上一板斧,向诸位讨要船钱。他先假意问其兄弟,兄弟不给,张横将其扔下江。向其他人“排头定要三贯”时,“一个个都惊的呆了,把出来不迭。” [8]典型的流氓行为。

神形太保戴宗做“节级”时也每每按时收取常例钱。林冲欲梁山入伙,王伦要他三日内交有“投名状”[9](入伙的凭证,这里专指人头)方可入伙。林冲下梁山等了两天不见人来,后来遇到青面兽杨志杀的难分难解。下山杀人越货就是强盗所为,虽然是昔日的八十万禁军教头为世所迫,也不得不做出杀人越货之事,也并非英雄之举。

六十六回,宋江欲取北京城,鼓上骚时迁请命到城中放火。杜迁、宋万奉命杀梁中书“一门良贱”,刘唐杨雄去杀王太守一家老小。亏得蔡福请求柴进说“大官人可救一城百姓,休教残害”,梁山好汉才停止杀害良民。此时李成,闻达“各家老小杀的杀了,走的走了” [10]。如果说梁中书和王太守吃的朝廷饭喝的百姓血死有余辜,那么他们的家人不是强盗,不是贪赃枉法的贪官,也不是非奸即淫的恶霸,不该受此重罚。有些丫鬟更是受剥削的劳动阶级,何罪之有?纵使有过错也不应是死罪。梁山好汉嫉恶如仇,但是连阶级兄弟的心都寒了,还有什么拥护者?纵使打下江山又能稳坐多长时间?这种作为的组织只可能是秋后的蚂蚱。

《水浒》中“张都监血溅鸳鸯楼”中,张都监收受蒋门神贿赂执意杀死武松,不想被武松识破,在路上的两个公差两个蒋门神徒弟被武松搠死在飞云浦,武松决定回城杀掉张都监。他来到张都监的后花园处遇见“后槽”,后槽百般求饶,结果还是被武松一句“饶你不得”手起刀落,把这后槽杀了,砍下头来一脚踢过尸首,手段凶残无比。然后武松来到厨房,“只见两个丫鬟正在那汤罐边埋怨”,他索性“挚起腰里那口带血的刀来,把门一推”,“先把一个女使鬓角揪住了,一刀杀了”,那一个“惊的口里半舌不展,武松手起一刀,也杀了”。蒋门神看见武松浑身是血,吓得心肝五脏都提到了九霄云外。“两个自家亲随人”看见武松“自惊的面目厮虚见,作声不得”,被武松“剁翻一个”,“砍头一个”。武松下楼遇见张都监夫人,二话不说“刀早飞起,劈面门剁着,倒在房前声唤”。此时欲割头颅才发现“刀切头不入,心里生疑,就月光下看那刀时,已自都砍缺了”。到了楼下,武松遇上了养娘玉兰和张都监的一对儿女,也被武松“一刀一个,结果了”。出了中堂,又寻着两三个妇女,也都被武松“搠死”在房里。加上在“飞云浦”的四人,一共一十九人,其中十一人是无辜者。[11]

就此而论,武松受到生命危险时复仇杀人,性质基本上是正义的,但是因为复仇心切,连杀十多无辜,是错误和不可原谅的。容与堂课本的眉批就这样评价:“只合杀三个正身其余都是多余的”。

武松杀人后欲投奔杨志、鲁智深,路过蜈蚣岭见“一先生楼着一个妇女,在那窗前看月戏笑。”武松心想“山间林下出家人,却做出这等勾当”,便要拿他试刀。武松打开门看见一个道童出来,武松就先拿了“鸟道童祭刀”。随后武松又与王道人斗了几十个回合,砍下了作恶道人的头颅。王道人杀害了张太公一家数口性命,还强骗里张太公女儿,但是问题在于杀人后才问起缘由,也并非真正英雄之举,实属蛮横无礼。[12]

在对待复仇和正义的问题上,水浒英雄的行为确是可圈可点,复仇或是赚取同伙上山的同时,也使更多的无辜者殒命。从今天看来,人权中最重要的是生存权,若生存权都没有保障,社会就不会规范,百姓就不会愿望在这个社会中生活,礼仪规范就不会得到有效传播,同样,水浒英雄这种滥杀无辜的行为必须为他们日后的不得民心负有全部责任。

2.水浒英雄的“好淫杀”现象及残杀女性行为

水浒英雄“好淫杀”,在对待妇女,特别是“越轨”的妇女问题处理上十分残忍,野蛮。这虽然与古代中国妇女地位低下的历史背景有关,但与《水浒传》作者男权思想不无关系。

小说自二十四回起至二十六回大幅文字描写武松发现王婆、西门庆、潘金莲三人合伙杀了武大,武松请众邻吃酒,紧接着杀死潘金莲诸人的场面。武松“把刀月乞查了插了桌子上,勇左手揪住那妇人头鬟,右手劈胸提住,把桌子一脚踢翻了,隔桌子把这妇人轻轻提将过来,一跤放翻在灵床子上,两脚踏住”,然后“脑揪倒来,两只脚踏住他两只胳臂,扯开胸脯衣裳。说时迟,那时快,把尖刀去胸前一剜,口里衔着刀,双手去豁开胸脯,去除心肝五脏,供养在灵前”,又“月乞查一刀”,“便割下那妇人头来,血流满地” [13]。这是《水浒传》中最让人快意的一篇也是传颂的经典。不过从字里行间“血漉漉”的句子均可窥探到武松嫉恶如仇的本性,是何等的快意恩仇,但是我们也可以看见武松对待妇女的极不人道。武松杀潘金莲的残忍行为可以视为整个社会“男尊女卑”的思想肆意的蔓延。这不只是《水浒传》的“好淫杀”,而是整个社会的“好淫杀”。古代法律就限定,捉奸如果捉双,可以当场杀死奸夫淫妇而不得到任何惩罚,因此可见封建社会人权的劣迹斑斑。

再如宋江为掩自己暗通梁山泊“打劫贼”,夺回招文袋,将与张三私通,受了恩惠还得寸进尺的阎婆惜杀死的情节:宋江“左手按住那婆娘,右手却早刀落,去那婆惜嗓子上只一勒,鲜血飞出,那妇人兀自吼哩”,“宋江怕她不死,再复一刀,那颗头伶伶仃仃落在枕头上” [14],孝义黑三郎之举可谓“义”杀阎婆媳,也算是真真切切的演示了《水浒传》的主题。

类似的事情《水浒传》中还有许多。好淫杀,杀淫女人最为恣意的是“杨雄大闹翠屏山”一段,石秀与杨雄商议让他假意约潘巧云约上翠屏山要问个缘由。实施之后将潘绑在树上,潘巧云吓坏了,要石秀劝一劝。石秀说:“哥哥自来服侍你。”那杨雄上前,“一刀便割了,且教那妇人叫不的”,把刀豁出了舌头。杨雄狠毒的骂道:“我想你这婆娘,心肝五脏怎地生的”,遂“一刀从潘心窝里直割到小肚子,取出心肝五脏,挂在松树上”,而且“将这妇人七件事分开,却将头面衣服都拴在包裹里” [15],手法之毒,手段之残忍,令人不寒而栗。

又如李逵帮狄太公捉妖一回。在得知狄太公女儿与人通奸之后,李逵将两人“剁作十多段,丢在地下” [16]。李逵受人之托,“捉鬼”之后本该留下人的女儿便是,却将两人全部杀死且砍作十来段,可见此人手段之狠对人生命的藐视。

再如五十六回,张顺为救宋江连夜趱行,往建康请安道全。在得知安道全被一个建康烟花娼妓缠住,张顺又巧遇虔婆安排李巧奴与仇人张旺相会,“按不住火起”,“拿起厨刀先杀了虔婆,要杀使唤的丫环时,原来厨刀不甚快,砍了一个人,刀口早卷了,那两个正待要叫却好一把劈柴斧正在手边,正迎着张顺,手起斧落劈胸膛砍翻在地”,随后扯下衣襟蘸血写到“杀人者安道全也”[17]。安道全没有办法,只得上了梁山。李巧奴是烟花女子,本来出身命苦,只落得如此下场,连人带上虔婆三个人,张顺算是讲了义气,但是“一不杀少而杀众”,极不人道。

水浒英雄杀害妇女手段的残忍是任何其他小说不曾遇到的。种种残杀行为之下透着对于妇女地位的极大不尊重。男权思想和两性关系通过故事叙述和人物命运描写流露出来,思想是可惧的。这其中必然纠裹了传统腐朽文化的弊端,也包含着流氓文化的核心内容:成者王侯败者贼。这种推崇强者恃强凌弱的不堪观点。

(二)集体性“非英雄行为”和滥杀无辜行为

水浒英雄聚义之后几次展开了与庄院地主、州城府院的直接对抗和冲突。此类动作中有些是为了赚取英雄入伙,有些是为了解救受难的英雄,也有些为了解决山寨粮草问题。挑起冲突的主要方面是梁山团伙,在行动中也多有些莽撞行事,让百姓受了不少苦难。

仅仅在晁盖当上梁山统领的第二十四回中,义军大胜黄安。稍晚朱贵上山报“有十数人接连在一处,今夜晚间必从旱路经过” [18]。三阮请命下山,劫得财物二十余辆金银财物,这些不义之财与强盗动作无异,非正义之举。

再有三十四回宋江、花荣为了赚秦明入伙,叫小卒穿戴秦明衣冠,骑其马匹,执其兵器,攻打青州城。王矮虎领五十余人助战,杀人放火,断了秦明后路。结果把“数百人家烧成白地”,杀死男女不计其数,也害了秦明一家尽数被杀。宋江居然说:“兄长没了嫂嫂妇人,花知寨有一妹,宋江愿意主婚-与主管为室” [18]。如此的轻贱人命,怎么得民心。余象斗先生评价说:“宋江用此计顺秦明,此处见宋江不惜人之处,而可恨矣,而可恶矣。”

第四十八、四十九、五十回宋江带兵攻打祝家庄。宋江看见祝庄门上书“填平水泊擒晁盖,踏破梁山捉宋江”恼羞成怒。结果攻下祝家庄时,宋江命人将祝家庄洗荡了,只留钟离老人一家。李逵这个“梁山贼人”直抢入扈家院中,把扈太公一门老幼尽数杀了,不留一个,并让小喽罗将庄财赋“驼尽”。李逵请功时居然说:“虽然没了功劳,也吃我杀的痛快!”而顾大嫂“挚出两把刀,把应有妇人,一刀一个”。平心而论,拿杀人当作乐趣,这是梁山贼寇失败罪有应得的下场。

而第六十六回仅仅是为了赚取卢俊义上山坐把交椅,(卢俊义视梁山泊“那伙贼男女”,如同草芥),攻打大名府,使城内百姓黎民,“一个个鼠窜狼奔,一家家神号鬼哭,四十里处火光亘天,四方不辨” ,“民间被杀者五千余人,重伤者不计其数。” [19]紧接着,宋江、卢俊义攻打东平、东昌两府,目的仅仅是为了谁坐梁山的头把交椅,便以借钱为口号攻打城池,不惜黎民百姓受难。此回中宋江先攻打汶上县,目的是要百姓逃往东平府,以便让顾大嫂混在其中,去救史进,结果却连累了诸多百姓。他们扶老携幼赶往东平府,死伤不计其数。选谁做寨主的可笑决定都让诸多百姓受苦受难。这种以牺牲普通百姓的起义组织终将被人唾弃。

纵观中国历史上多次起义斗争,很多起义让中央政府头痛不已,但最后都是以失败结局。其中与滥杀无辜不无关系。一旦失去民心,组织严密的中央政府都可以瞬间瓦解,更何况是仅仅依靠义字连接在一起的义军。

 

(三) 招安后的残杀以及滥杀无辜行为

梁山集团也有达到辉煌胜利特别是两赢童贯,三败高俅之后,由于宋江本身受儒家思想和传统文化中“三纲五常”的深刻影响,他完全接受了朝廷的招安。由此,英雄们走上了一条身不由己,违背自己初衷的道路。招安后的主要行动有:征辽、征田虎、征王庆、平方腊。

如果说征辽是使命为之,尚可配属爱国之心,那么征田虎、平方腊纯粹是起义军之间的残酷斗争。征田虎,攻太原市时久攻不下,竟然引智伯渠及晋水淹了太原,城中军民做了“水中鱼鳖”,“沉溺的,押杀的无数,尸骸顺流雍塞南城”,最后将田虎军士卒赶入陷坑中,军士以长枪乱罹,“可怜三千不留半个”。“其余人贼,都在威胜市实行斩首”。梁山集团残杀义军和百姓名分上是为了报销朝廷,终于皇帝,但是朝廷并未给他们任何好处,仍然没有得到皇帝的重用。而且不许入城。宋江不悟,竟然又接下大单:征方腊。

李逵趁入润州城,遭到守门官军的拦截,李逵抡起双斧,一砍一剁,早杀翻两个把门的军官。李逵为了替韩滔、彭圮报仇,李逵邀了鲍旭、项充、李兖四人冲杀南军,黑旋风“将高可立头缚在腰里,抡起两把板斧,不问天地,横身在里面砍杀,杀得一千人马退入城去,也杀了三四百人。”吕枢密说李逵是“梁山泊第一个惯杀人的好汉”,李逵再叫城时,“如箭穿雁,钩搭鱼鳃,默默无言,无人敢应” [20]。

在对待俘虏的问题上,梁山军队的作为也绝非人道。捉住敌军后,也是残忍到极点。如宋江破常州,命将范畴、沈抃、赵毅三人碎尸万段,枭首示众[21]。清溪洞一役宋江将杜微剖腹挖心祭奠秦明诸人[22]。

还有九十五回宋江智取宁海军,刘唐被砸成肉饼。李逵邀鲍旭、项充、李兖私人为刘唐报仇,将敌人副将斩于马下,但是鲍旭却被砍成两段。九十八回,宋江将南国伪官九十二人斩首示众。众英雄进入南宫中“杀尽嫔妃彩女,亲军御伺,皇亲国戚,都掳了方腊内功金帛”。直到最后“帮源洞中杀得尸横遍野,按《宋鉴》所载斩杀方腊蛮兵二万余级 [23]”。宋江传令“四下举火,监临烧毁宫殿,龙楼凤阁,内院深宫,珠轩翠屋,皆尽焚化”。[24]方腊也被运往北京,处以凌迟,剐了三日示众。[25]

三、起义军对“义”的理解和局限性

《水浒》中头领宋江身份十分要紧。小说中宋江智不及吴用、公孙胜,武比不上林冲、花荣,出身更是不及名震河北的卢俊义和豪门大户出身柴进,将校出身的关胜、秦明,却可以在梁山泊坐得头把交椅。其中与梁山集团内部对“义”的理解有重要关系。

梁山集团成员多出身于贫民,后又演化成流氓阶层。他们这种生活方式独立于正统的社会之外,因而正统社会中固有的伦常关系在梁山集团内部不再具有约束力,真正具有影响力的是以“义”为基础的集团内部的伦理观念。

梁山集团成员最初处在社会的最下层,他们必须为生存而学会劳动,天天野菜南瓜仅仅能够勉强度日。与此同时,他们必须依靠封建的正统伦理规则生存,必须承担抚养、赡养义务,必须效忠于皇帝而负担徭役、赋税的义务。在水泊集团中就不是这样,成员安于享受难得的自由和物品。他们重视朋友,因为只有朋友不会给自己带来任何的负担,甚至有时朋友还会伸以援助之手。比如鲁智深、林冲的友情只是为了一句赞赏;杨雄、石秀的友情在于危难中的彼此相互帮助等等,这些人可以为了朋友抛弃家庭,义无反顾。

可惜的是“义”不可能是救世主。义字所维系的这种义文化不是传统社会中所谓的“适宜社会生活的正当行为”的义,而是一种江湖规矩,是一种可以“兼爱”、“尚同”为基本的简易墨家文化范式。这个范式当然只适用于集团内部。

相别与传统社会中儒家倡导的 “有阶级的仁爱”,墨家更强调的是梁山义军最迫切需要的“视人之身若视其身”的思想境界,这种“博爱”正是梁山集团成员急于脱离“良民”加入流氓集团的动机。这种江湖规矩,是流氓群体所认同、推崇、奉行的游戏规则。正是这种规则让仗义疏财、急人之难的宋江成为英雄心目中的“英雄”。

简单的情义伦理并不是一架可以高速、有效运转的社会规范,更不是法律。正统社会里有维护社会秩序的两个支柱,即法律和伦理。各个朝代都倚重这两大支柱,这些规则,伦常也是社会下层人民的依靠:违法必然受到惩处,违理必然受到谴责。一旦这两个支柱倒不再为人民倚靠,再庞大的帝国也会瞬间灰飞烟灭。梁山集团显然不识的这个道理,他们只是用最简单的一种伦理来约束成员,没有创新性的提出一种可以支撑社会运转的架构。孙中山提出了“三民主义”,埋葬了封建王朝,但是梁山集团依然是封建社会的附属物,不可能提出先进的、可以打破常规的理论或者方法。

因而,英雄成员的“非英雄”行为丧失了大部分的民心:滥杀无辜、以杀人取乐、残忍对待妇女及其他的完全没有尊重人权的行为。这种作为让起义的力量没能壮大起来。尽管梁山集团占尽了天时、地利、人和并不能挽救集团本身的缺憾,最终成员“十去其八”,抱恨收场。

四 结语

梁山集团的滥杀行为遭到人民的坚决反对,没有争取到人民的支持。纵然是水浒集团占尽了天时地利,有如神助,也不能在人民群众的汪洋洪流中前进一步。那种“杀去东京,夺了鸟位”的想法,自然的也成了空想。集团失败的最根本的是群众基础的及其缺乏,这也是历次农民起义失败得到的血的教训。梁山集团成于义,最终也败于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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