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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客民问题研究概述

清代客民问题研究概述
王桅洋 
中南民族大学   湖北省武汉市   430074  
摘要:清代时,华夏大地人口剧烈增长,人口的剧增与当时朝廷的政策导致了许多地方都出现了移民潮,从而也导致了移民、棚民、客民等的出现,学界对此现象也多有关注,本文即是通过对学界对此问题的相关研究成果做一个梳理,从而能对此一研究方向的目前态势有一个整体把握。
关键词:清代;客民;土客关系
清代时,随着中央王朝的统治深入,清廷在多地实施了移民政策。人口的大量迁徙和流动催生了客民的流通。这影响了中华民族的构成因素、社会发展、经济状况等,学术界对此十分关注,以客民为研究中心展开了一系列的研究并发表了成果。本文对清代州客民问题的研究成果进行了分类和归纳,主要将其分为以下四类。
一、客民与地区开发的研究
大量的客民流入当地,势必会对当地带来各方面的影响。比如人口结构变化、经济结构变化、族群关系变化等等。曹树基在其于20世纪80年代发表的文章《明清时期的流民与赣南山区的开发》和《明清时期的流民与赣北山区的开发》中较早的关注到明清时期的江西流民对赣南、赣北地区开发所带来的影响。之后张桂林在《赣西棚民与福建佃农》注意到棚民有各种不同的称呼,文章主要论述福建佃农迁入赣西的原因、棚民在当地的经济活动,以及因压迫而起的各类斗争。刘秀生的《清代闽浙赣皖的棚民经济》抓住了棚民经济活动的这一重点来阐述“资本主义萌芽”的相关问题。郭松义在其《清初四川外来移民和经济发展》中着重于讲述四川地区移民现象频繁的原因以及产生的影响。周伟华、黄志繁的《明清时期流民与粤东北山区开发》从正反两方面阐述了流民促进粤东北山区的开发。另外流民对山区的开发已经超出了生态所能承受的范围,所以粤东北山区的环境严重受损,资源出现了供不应求的问题。山东省向东北三省大量迁移已经有300多年的历史了,路遇的《清代山东闯关流民问题研究》着重分析了山东阁关东流民的分布数量、向关东迁移的原因以及产生的历史意义。陈国生、董力三撰写的《清代贵州的流民与山区开发》着重研究了贵州流民现象对开发山区产生的系列影响。关于元明清时期滇川龄桂耻邻地区的移民状况的全面阐述和分析在杨永福的《论元明清时期滇川黔桂毗邻地区的移民》中有所体现。古永继针对江西省朝向云南省进行迁居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其中指出了大规模迁徙的驱动因,以及实现迁徙的路径。蓝勇则将视角集中于四川省,对该地区人民向其他地区迁居的方向、规模等实施了调研和总结。研究人员赵丹撰写了《浅谈清代流民对吉林地区的农业开发》这一著作,其中肯定了广大流民为吉林地区的农业开发所付出的艰辛劳动,正是因为有了这些流民,吉林地区的农业才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赵冈以清代作为研究对象,讨论这一时期棚民的流动问题以及垦殖措施的关联性。张芳在《明清时期南方山区的垦殖及其影响》一文中认为过度开发会对生态环境造成极大的破坏,比如洪涝灾害、水土流失。周邦君将四川作为研究对象,对清朝时期四川省由于土地开发和生态演变而导致的水土流失情况作出了研讨,其中从环境的层面着手分析了清朝棚民生产生活活动与垦殖政策的关联性。刘白杨将明清时代下的江西省作为研究案例,对该地区棚民对土地资源的运用方法进行总结,讨论这些活动对环境造成的作用。该著作中提出棚民的土地资源运用方式缺乏合理性,导致环境遭受了严重的损害。孟晋将清朝时期的陕西作为研究案例,对该地区农业开垦活动与环境状况之间的关联性加以探究,结果表示                                                                                                                                                                                                                                                                          当地移民生态保护的意识淡薄,过度砍伐导致区域植物覆盖率大大降低,这是导致水土流失的重要原因,所以,该地区会频繁发生水涝和干旱等自然灾害,由此带来的后果是耕地面积逐渐减少。李晓方在著作之中提出,闽粤地区的客家人在清朝实施了大规模的迁徙,目标地点是江西地区,致使赣南地区的人地矛盾较为突出,大量的移民迁入影响了该地原来的生产生活方式,也导致地区内生态承受较高水平的压力。陈瑞将徽州作为研究对象,围绕清朝时期的棚民营山活动进行分析,讨论了这些活动对生态所造成的消极作用。这一著作之中阐述了这一时期营山活动的类别,说明了棚民迁徙状况以及他们的过度看法对环境造成的损害。最后该研究人员总结了徽州为能够改善生态而实施的一系列举措。文章中主要体现了由于外来棚民生产生活的方式较为粗放掠夺,因而导致徽州承受了极为严重的生态问题。佳宏伟在的著作以清朝的陕西作为研讨中心,对导致该地区环境出现变动的缘由加以探究,这一著作之中带着批判性的眼光指出,大部分学者都不能够采用客观全面的方法来分析清代陕南生态环境变迁的情况,没有对自然和生态之间的关系入手进行讨论,而该研究人员针对这一研究短板提出这一时期的秦巴山区环境文艺一方面受到自然自身变动的影响,另一方面还受社会经济因素的影响的结论。而赵赟在其著作之中则提出了相反的意见,他肯定了棚民对开垦荒地和推广玉米等农作物这样的贡献,另外还提出当前许多学者对于棚民活动所持有的态度具有过强的排斥性和批判性,这种倾向是不合理的。池子华将淮北作为研究案例,其中指出对于成长在淮北地区的人来说,一些难以理解的习俗其实人们对外部条件寻求适应。张力仁在其著作中所提出的观点也存在一定的相似性,他认为约定俗成的风俗习惯影响了人类的空间选择,而地理位置并不是决定因素,另外在这一著作中该研究人员还对刀耕火种模式与山南环境变动的关联作出重新界定。
人口的重大变迁往往因战争、瘟疫、饥荒等因素的驱动,清代的太平天国战乱引起了人口数量、人口结构的变化。葛庆华所撰《太平天国战后皖南地区的移民活动》与《太平天国战后苏浙皖交界地区的两湖移民》着重强调战后苏浙皖和皖南交界地区的移民情况、区域分布特点、多方面原因、后续的影响。同时还分析研究了移民迁入对本土文化、经济、政治、习惯等带来的多方面影响。还有些学者如杨鸿雁《略论清朝对客民的法律调控措施》、李文军《清代地方诉讼中的“客民”——以〈樊山政书〉为中心的考察》则从法律的视角,对客民进行了研究。
二、客民与土著之间的关系研究
学界对客民与土著之间的关系关注得比较多,大部分研究人员立足于土客关系这一出发点,分析某一地区客民与社会、国家的关系。土客关系一般包含三种类型:一是由于户籍,我国从古至今一直实施着户籍制度,户籍往往成为判断“化外”与“化内”的重要标准。有了户籍就能享受到应有的国家待遇,比如土地分配、科举考试等等。20世纪80年代,刘敏在其著作之中以清朝作为时代背景对棚民户籍有关问题作出了探讨,该研究人员早的认识到流民的户籍问题。万芳珍同样在这一时代背景下着重讨论了江西棚民的土客关系问题,其中以层次性的的方式分析了棚民迁徙以后对迁入地土地资源造成的影响。二是客民在迁徙以后会寻求各种机会来购买土地,这必然与土著居民发生矛盾,土地成为土客冲突的焦点。土客双方之间的矛盾被激化,二者相互对峙,依据籍贯的分布形成了各自不同的流派。由于土客双方的实力相当,所以该冲突一直延续,双方之间的贫富转化,导致矛盾的复杂度越来越高。朴基水将清朝中期作为时代背景,讨论了客民及土客械斗问题,其中提出清代中期,客民和土著之间的主要矛盾是多方面因素的综合结果,例如水利、风水、土地等等。三是来自各区域的客民,因为文化、习惯等多种因素的区别,土客之间也会为此发生矛盾甚至冲突。黄志繁以赣南地区作为研究对象,对这一地区的土客关系问题进行了分析。该研究人员提出从实质上说,土地和客民之间的冲突是族群之间的冲突。黄志繁认为,土客关系具有动态性的特征,随着时间的的演变,控制权和话语权的所有者也可能出现变化,此时土客之间的矛盾也会随之二变动。因而可以得出,从本质上看地方民俗是策略的一种,是对现有民族的再发挥与再创造。张福运以清代晚期作为时代背景,提出晚清的湖团案,虽由田产纠纷而起,但症结是土著的嫉恨心态和排外意识心理,其根本因素在于双方文化的不同,主要是基于差异性低于文化的意识共同体来引发了一系列矛盾。王炎认为客家先民对自己文化与民俗的认可度非常高,所以经常采取械斗的方式来解决土克之间的矛盾,实质上,客家人的文化不属于主流文化的一种,他们喜欢用武力暴力来解决问题,但受身边环境的长期影响和熏陶,根本在于由于经济利益的根本驱动,导致土客冲突渐渐弱化,客家人的文化也逐渐回入正轨。刘平的提出在咸同年间广东地区曾经发生过为期十余年的土客大械斗,从土客械斗的原因、械斗的过程、清廷对械斗的应对到最后平息作了进行了全景式的、详细的记述和评论,以较为全面的姿态对这一历史事件进行了展示。
三、客民与地方社会、国家的关系研究
明清时期“五方杂处”的客民在移入地的生活及及其对移入地已有社会形态、社会生活、
文化习俗、政治制度的影响,客民的流入所带来各方面的改变及土著化,正代表着该地方社会的建构和重构过程。对社会区域的构建或者重建,都能够体现社会变化的复杂性和快速性,另外也能够对国家与社会的内部关联加以展现,由此来继承历史。谢宏维所著《清代徽州棚民问题及应对机制》、《生态环境的恶化与乡村社会控制——以清代徽州的棚民活动为中心》、《清中期至民国时期万载的土客冲突与国家应对》选取了清代江西万载和安徽徽州作为主要研究对象,研究了国家在应对棚民或流民带来的各种社会问题,以此透视国家与地方的互动关系。张萍在《清代徽州民间社会对棚民的应对》主要研究了徽州民间社会采取多样化的措施来解决棚民和各个利益群体之间矛盾的冲突。王林在《论清代对灾后流民的防范和安置》主要考察了清政府的资送和留养的政策对灾后流民的防范和安置效果。黄志繁将赣南山区作为研究对象,以长时期地域社会变动与人地关系来对明清时代背景下这一地区的抗租风潮作出解释。他认为赣南的土著和流民恰恰加快了社会变革的进程。长期的地域社会变迁,使租佃之间斗争越来越激烈。王炎在文章《“湖广填四川”的移民浪潮与清政府的行政调控》中论述了清朝政府依据四川移民情况的变化而适时调整政策的问题。
梁洪生将雍正二年宁州移民伴随的户籍问题与罢考问题作为研究案例,提出因对政策之于土客关系所产生的反响,而这种反响又修正了之前的因对政策,为我们揭示了客民、土著、地方官等不同群体的主张和态度背后的深层次因素和关系。邵鸿在其著作之中讨论了嘉庆二十四年湖南省湘潭县的土客仇杀事件,以此为案例分析了地方绅士和政府对土客关系问题所持有的意见,以及这些事件对于社会、家庭、经济等导致的影响。
很长时期以来,学者在讨论土客融合就是客民逐渐土著化的过程。随着对客民研究的深入,学者注意到土客融合并非单线发展过程,可能存在双向或多向的发展模式。也就是社会的解构和重构过程。张晓虹在其著作之中提出,川楚移民能够择优选择移民风俗融合性强的地点进行迁居,将各类文化融合于一体,在这一过程中构成了具有特色性和独有性的陕西文化,近而代代流传。民间风俗的嬗变影响了陕南民众的心理认同,他们越来越崇尚江南地区的文化,所以,陕南成为了南北文化交融的核心区域。王东杰将四川移民的崇祀对象作为研究主题,提出“乡神”崇拜代表着移民地域认同,其一方面是被建构起来了,另一方面随着时间的推移其也可以被解构重建。章毅认为浙南的石仓移民有着自身的特性,不会刻意的追求当地社会文化,一直保持着自己的本土特色。饶伟新将赣南地区作为研究对象,对这一地域内客民的联宗谱与意义进行了分析,其中指出此前不存在任何关联的客民在构建宗族关系的过程中就构成了一个拥有共同文化的集群,这主要是基于有着共同祖先的血缘因素。当前人们一概而论的赣南客家就是在这一过程中逐渐构成的。
四、关于清代西南苗疆文化融合与治理的研究
苗疆是明清历史时代下西南地区各种民族聚居的过程中逐步架构起来的概念,古时这一地区在地理条件、风俗、文化、生产模式等多个因素都不同于内部地区,所以这一概念是随着历史的演进构成的。明朝以前,中原地区一般将南方统称为蛮,其后则大多称这些地区为苗。清朝以后国家版图进一步扩大,中央集权也达到了顶峰,此时苗地也受到中央的统一管控,此时一般将湖南湘西地区和贵州地区统称为苗。
孙秋云以十八世纪为时代背景对汉族和苗族文化的传播进行了分析,其中指出从清朝开始这两个民族的文化一直在不断地传递和交互。在苗族人民实施“改土归流”以前,这一民族对于其他地区文明的了解一直处在蒙昧的状态,所以苗族人民的文化呈现出了一定排他性的特质,对于外部引入的文化采取防御式的态度。宋荣凯将清朝作为时代背景,对贵州地区义学教育大构建、属性和效用进行了阐述,在这一著作之中提出义学的创建有助于引入地方民族文化,从人才培育的层面说这一措施无疑丰富了教育渠道。从民族文化融合的层面说,义学的创建能够推进不同民族文化的结合,可以对社会的稳定发展奠定基础。在义学建立以后地方民族对引入者的排斥和抵抗态度得到了一定的改善,所以对于清朝阶层来说,这一状况能够促进国家的统一,降低统治的难度。范连生以黔东南地区的苗疆义学作为研究案例,其中指出义学这一模式能够辅助政府强化对这一地区的管控,可以帮助中央对教育进行普及,让少数民族整体的文化水平得到提升,不过更重要的是建立义学能够帮助中央实施思想教化和管理。义学一方面能够在少数民族区域对汉文化进行传播,另一方面也能够起到改善不同民族关系的效用。杨志从文化建构的角度入手对古代苗疆走廊的发展进行了分析,该研究人员指出之所以要打造古苗疆走廊,就是因为这一措施能够改善地区经济,提升政治稳定性,同时也能够推进文化的融合,能够在多个方面发挥出积极效用。苏利嫦提出,对于清朝统治阶级来说,打造义学能够将苗族文化引入到中央官僚体系之中,可以强化地区和中央之间的联系,进而有利于政府对西南地区进行管控。
领域内围绕客民的研究不断朝向多样化、深入化的方向演进。在领域发展之初研究人员一般对迁徙活动的驱动因素、地理位置等进行研讨,近年对客民在社会秩序中的角色、国家认同、地域认同的趋势进行分析。研究的视角、研究的深度与以往相比有了很大的转变,由过去的只看重移民数据,到不仅要关注移民的特征,更要关注移民现象背后所隐藏的内部机制。换句话说,移民鲜活的生命特征所蕴育的社会价值,这个社会价值通过他们的悲欢离合加以演绎。由此可以把握研究领域在近些年发展的态势以及未来的走向。
五、客民流动与地方法治环境的研究
“客民皆寄食外地,良少莠多,莠者结土匪,而土匪资其凶焰以害土著之良”,(广西巡抚,周天爵),“直、豫,五方杂处……每有游民迁客鸠占鹊巢,因其土著忠厚诚,柔弱无能,流寓者横行霸道,持狠逞凶,久已主弱客强”(《辽州志》),客民流于外地,往往在诸多文献中,存在贬义,该种情况的发生,与客民疏于治理,缺乏管控治理体系存在莫大关联,同时,客民的流动,也加剧了对流入区域的治理体系破坏。
从官员的角度来看,地方官员对客民的流动往往持排斥、鄙视的态势,这极大左右了官员在客户诉讼案件的处理,大清律例虽有“所告必理”,但官员也有“所控不准”的自主裁量权,这就导致官员可以透过“所控不准”的形式,驳回民众诉讼,这在客民上的表现尤为强烈,根据《樊山政书》,在批复客民黄鑫武呈词上,便为“此呈不准”,类似的案件在该书籍中仍有很多,官员对客户排斥,存在诸多影响因素。大致表现在,其一,从西周以来,为了保证税赋的稳定,历朝历代都对户籍管理制度高度重视,其二,文化传统,古代中国作为乡土社会,“莫不重迁,坟墓庐舍桑麻果蔬牛羊耒梠,皆为子孙百年大计”,古代中国的文化传统深受儒家学说的影响。其三,地方官员的自身利益,按照大清律例,对于地方官员的考核是按照地方风气的教化,赋税的缴纳,户口增加或减少,相比土著,流动的客民不仅不能增加良民,同时还极大破坏了地方教化成果,给地方治理工作造成极大的麻烦,官员从自身利益出发,对客户排斥自然在清理之中。凡此种种,客民自身合法权益自然难以得到保证,客民与土著之间的隔阂无疑陷入死循环。
总结:综上所述,本文对清代客民展开了相关研究,论述方面包括五个方面:其一,客民与地区开发的关系,认为客民的流动在促进开发的同时,也导致地方生态的人口承载超出限值,对当地生态产生负面影响;其二,客民与土著的关系,在经济利益驱动下,土著与客民间的的冲突较为激烈,但在利益驱动因的诱导力下降下,冲突也会被削弱;其三,客民与地方社会、国家间的关系,客民流动在区域形成利益冲突后,大多在当地呈现土著化的趋势;其四;客民与西南苗疆文化关系,客民可以推动汉文化传播及地方政治稳定;其五,客民与地方法治,客民流动导致客民自身行为失控,同时对地方治理体系产生破坏,同时客民与地方官之间也存在严重的隔阂。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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